常見問與答(FAQ)


標題 發佈日期
誰應協助精神病人就醫與保護病人? 2014-08-22
 

 

嚴重病人情況危急,非立即給予保護或送醫,其生命或身體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由保護人予以緊急處置。嚴重病人之保護人不能即時予以緊急處置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機構或團體為之。前項緊急處置所需費用,由嚴重病人或前條第二項所列之人負擔

 

回前一頁 最後更新日期:2014-11-25 08: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