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
標題 | 發佈日期 |
藥事人員報備支援相關規定 | 2023-05-03 |
藥事人員報備支援相關規定 一、藥事人員執業以一處為限,除但書各款情形之一得於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但須事先報請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報備支援),線上申請網站: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maportal/default.aspx)。 相關檔案 |
回前一頁 | 最後更新日期:2023-05-04 15:3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