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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公布市售禽畜肉產品查驗結果 2022-12-30

    稿

發布日期:1111230

發布單位: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聯絡人姓名:莊淑姿科長

電話:03-9322634

衛生局公布市售禽畜肉產品查驗結果

為維護消費者食用禽畜肉產品之衛生安全,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於1117月至12月間針對市售禽畜肉產品標示查核計1,556件,結果有2件之標示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已移請來源廠商登記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後續查辦;另抽驗禽畜肉產品計156件,依「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乙型受體素類多重殘留分析」進行21項乙型受體素(含萊克多巴胺)檢驗,檢驗結果亦皆符合規定,相關抽驗資訊已公開於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檢驗專區>食品檢驗項下。

衛生局將持續針對市售包裝及散裝禽畜肉產品進行查核與檢驗,依規定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販賣之「牛肉」、「豬肉」及其可食部位產品,應以繁體中文明顯標示原料原產地(屠宰國)資訊;另食品販賣業者販售「雞肉」、「羊肉」及其可食部位散裝食品,應以繁體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倘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有標示不實情形者,則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局長徐迺維提醒食品業者與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的食品,應選擇商譽良好並有清楚標示產品資訊的店家購買,以保障消費權益。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可撥打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或洽衛生局政風室廉政食安專線:03-9322634分機1501

回前一頁 最後更新日期:2022-12-30 1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