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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0)起社區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恢復服務 室內外運動場館、游泳池及校園場域設施開放 2021-08-10

發布日期:110年8月10日
發布單位:宜蘭縣政府
聯絡人姓名:
衛生局許玉霞科長:03-9322634#1201
衛生局莊淑姿科長:03-9322634#1226
教育處楊沛勳科長:0910058973
社會處周欣怡科長:0928-368847
工旅處蔡子逸科長:0905-103676

今(10)起社區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恢復服務
室內外運動場館、游泳池及校園場域設施開放

宜蘭今(10)日無新增個案。縣長林姿妙表示,宜蘭已連續18天「+0」,感謝縣民共同努力,讓宜蘭維持穩定的狀態。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第二級,林縣長宣布,自今(10)日起有條件開放本縣室內外運動場館、游泳池及學校校園場域設施;同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巷弄長照站也從今(10)日起陸續開放。

縣府表示,本次開放運動場域包含戶外網球場、戶外籃球場、戶外溜冰場、戶外遊具(含體健設施)、游泳池、體育館等。開放時必須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如容留人數以最適乘載量50%為限、入場採實聯制並全程配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避免面對面交談與肢體接觸;同時,管理單位應不定時派員巡查,若發現未遵守防疫規定者,應加以勸導並聯繫轄區警察單位逕行裁處。

有關游泳池之開放,除依上述規定外,應分時段入場,各場次間隔30分鐘,並進行場地消毒,不得提供吹風機等公用物品或混用泳鏡、浮具等運動器具。泳客除在水中游泳時外,應全程配戴口罩;淋浴間、兒童戲水池區、冷熱水池區、SPA池區、烤箱、蒸氣室附屬區域暫不開放。此外,教育處提醒業者應依「教育部體育署游泳池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落實防疫規範,縣府將不定期加強稽查,如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將依法裁處,維護民眾運動安全。

而校園場地設施則開放操場跑道、體育館、風雨操場、社區共讀站等場域,開放時間由各校逕行訂定,遵循上開各室內外運動場館的防疫規定辦理。至於縣內各鄉鎮市公所、國、私立學校,得準用前述原則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教育部公告之防疫指引,本權責開放民眾使用。

另林縣長也宣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巷弄長照站自今(10)日起陸續開放,並訂定防疫管理指引,各關懷據點只要遵守指引並做好相關防疫工作,完成「防疫管理查檢表」,並報縣府核備後,即可恢復服務。社會處表示,全縣有128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巷弄長照站,服務3,010位長者,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及健康促進等服務,現因疫情趨緩,社區長者都相當期待可以回到社區活動。

針對縣民關切的縣管水(海)域遊憩活動,工旅處表示,8月10日至8月16日在落實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條件開放水域遊憩活動。於外澳水域、龜山島水域、豆腐岬灣內、內埤海灘南端到和平溪口(與花蓮縣界)、龍潭湖、梅花湖、冬山河(含舊河道及五十二甲)、安農溪,非群聚情形、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單人活動及活動前後佩戴口罩下可從事衝浪、水肺潛水;可全程佩戴口罩情況,開放操作騎乘器具之獨木舟、立式划槳;帶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人次降載50%,獨木舟、立式划槳,1教練帶領5人,並遵循發展觀光條例、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及本府相關公告規定。

至於縣轄景區(點)至8月16日仍繼續降載開放,其中五峰旗風景特定區、龍潭湖風景特定區、冬山河親水公園、冬山河生態綠舟、武荖坑風景區、豆腐岬等有專屬停車場,採取停車位50%管制;無專屬停車場的景區(點),各以社交距離戶外人潮容留上限50%管制,如維管束、丟丟噹廣場(含幾米廣場)、石牌縣界公園、梅花湖風景特定區、分洪堰公園、南澳農場等;縣轄景區(點)船運方面仍以載客數降載50%管制。另外,風景(點)內露營、烤肉仍不開放,頭城濱海森林公園、湯圍溝公園、礁溪溫泉公園及清水地熱公園仍暫停開放。

另外,縣內餐飲業自8月3日起開放內用,為落實及確保本縣餐飲業者與民眾健康,衛生局派出稽查人員至本縣各鄉鎮市,尤其縣內人口密集地區,針對宴席餐廳、知名小吃店、自助餐及夜市等業別加強輔導與稽查,累計查核243家,輔導現場立即改善計17家,目前無違規情事。

有關疫苗施打部分,衛生局說,宜蘭縣累積接種疫苗涵蓋率達37.9%。其中65歲以上的長輩,接近7成2完成疫苗第一劑注射;後續第二劑的施打,衛生局將依中央公布原則,為65歲以上的長者集體進行預約,以書面通知民眾接種時間和地點,預計8月底開始施打。至於65歲以下的民眾,衛生局呼籲,仍要透過預約平台進行預約,請民眾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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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前一頁 最後更新日期:2021-08-10 15: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