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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及長照機構限制探病及探視! 請縣民體諒並配合 2021-05-04

發布日期:11054

發布單位: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聯絡人姓名:許玉霞科長

聯絡電話:03-9322634#1201

 

醫院及長照機構限制探病及探視! 請縣民體諒並配合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北北桃地區醫院及長照機構限縮探病規範,並考量現今疫情狀況,宜蘭縣自即日(4)起至517日止,同步限縮本縣醫院及長照機構探病及探視規範,惠請縣民及各醫院、長照機構配合辦理。

   考量宜蘭縣與雙北生活圈緊密,為防治疫情,自即日(4)起至517日止,醫院及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停止開放探病及探視,陪伴者仍以1為限。醫院得同意探病之例外情形如:()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或長時間住院病患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長照機構得同意實地探視住民之例外情形如下:()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衛生局徐迺維局長也呼籲為減少疾病傳播及感染風險,請本縣醫療及長照機構加強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管理。

   另本縣社會處也已要求社區各類長照據點在辦理活動時,務必落實實名制,並掌握參與社區活動長者是否正在照應居家隔離或檢疫人員的生活(如送餐、生活協助等)事宜,或者家中有居家隔離或檢疫結束正在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之家人。建議上述長者先暫停到據點社區活動(共餐則改為送餐),在家自主健康管理,俟健康管理期結束且健康無異狀後再回到據點參加活動。

   林姿妙縣長感謝民眾的體諒,亦呼籲民眾需持續謹守防疫各項規定:出門不忘戴口罩、肥皂勤洗手、保持良好衛生習慣,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實地探視需要,應配合實名制及院方相關管理措施。相關防疫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或運用line搜尋官方帳號「疾管家」、「@taiwancdc」可即時獲得防疫訊息,亦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防疫諮詢專線03-9357011諮詢。

回前一頁 最後更新日期:2021-05-06 09: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