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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終政策最後一里路 預約諮商需等待半年以上是最大障礙 2019-10-01

為了符合許多人對於好死絕不歹活的期待,「病人自主權利法」(以下簡稱「病主法」終於在今年年初正式上路。依此正式上路的病主法第8條及第14條規定,一個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得為預立醫療決定(雖然已預立醫療決定,但是仍可以隨時以書面撤回或變更之),在符合「一、末期病人。二、處於不可逆轉之昏迷狀況。三、永久植物人狀態。四、極重度失智。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其中之一的臨床條件下,醫療機構或醫師在經過二位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之醫師確診,並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二次照會確認,得依其預立醫療決定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之全部或一部。

     本會調查結果顯示,受調查的醫院,目前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團體成員資格確實都符合管理辦法的規定,此法規上對於醫院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體成員資格的嚴謹要求,加上每位接受諮商者完成一次諮商需耗費60分鐘或90分鐘的工作時間,諮商所收取的費用,又僅在2,250元至3,500元間,在成本與營收的考量下,實很難期待醫院有高度的意願和誘因樂於推行;目前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是屬於自付範圍,2,250元至3,500元間的諮商費用説大不大,說小不小,對於部分確有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需要或意願的民眾而言,如非屬中低收入戶,或雖屬中低收入戶,但醫院對中低收入戶並無減免措施,則在政府無任何經費的挹注和幫忙下,民眾會否望之卻步,實值思量,誠如嘉義陽明醫院謝景祥醫師於接受媒體專訪時所描述的實景「在他大手筆提供600個免費諮商名額用磬,恢復諮商收費後,一週只剩一人來諮詢」),所以收費與否、價格高低、有無補助,可能都關係預立醫療決定政策推行的成敗;從本會的調查結果也看到一個面相,要預約醫療諮商,除少數醫院可以在短時間內經安排而進行諮商外,其他醫院或基於成本考量開診不多,需預約等候,短者1個月、2個月、長者甚至要等候3個月以上,甚至需等候至2020年始能獲得諮商機會,這可能是預立醫療決定政策推行的最大障礙。

     病主法的制定和推行,讓民眾可以有「善終」、「有尊嚴的離去」、「不要拖累、拖垮家庭和家人」的自主擇定,我們應該樂觀其成,但自該法實施以來,顯然尚存有諸多障礙和配套措施不足之處,而影響預立醫療決定政策的推行,殷殷期盼主管機關的檢討改善,讓醫院及民眾有更大的意願,接受醫療照護諮商及醫療預立決定,俾使良善的立法和政策可以順利推行。

摘錄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回前一頁 最後更新日期:2019-11-01 1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