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原料再製康普茶產品流入本縣 衛生局說明稽查結果

  • 發佈日期:115-04-13

有關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昨(12)日下午接獲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通知,該市松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康普茶飲品,疑涉變造竄改效期及逾期原料再製一案;經查,其中26瓶成品(300ml/瓶,違規態樣均屬逾期原料再製)流向本縣1家餐飲業者及1位散客。衛生局接獲通知後立即派員調查問題產品流向,了解該26瓶成品均為前開事業及個人於113年間所購入;再進一步追查該餐飲業者進貨之產品已無庫存,另散客部分則非屬食品業者,購入產品之用途為自用,且二者於近兩年間亦未再購買松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康普茶飲品。

衛生局呼籲,所有食品業者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如經查證販售逾有效日期原料或產品屬實,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食品逾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規定,得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另依同法第52條規定相關產品應予沒入銷毀。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衛生局專線電話:03-933277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