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募參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年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之醫事機構。

一、計畫目的:為降低本縣民眾罹患慢性病之風險,本計畫透過基層醫療院所早期發現代謝症候群患者,藉由個案追蹤管理與生活型態指導(飲食、運動、戒菸檳等),增進病患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從根本預防或延緩慢性病之發生 。

二、經費來源: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務預算項下支應。 

三、參與計畫資格與基本要求:

(一)醫療院所資格: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

(二)醫師資格(符合下列任一即可):

1.家庭醫學科、內科專科醫師。

2.執行成人預防保健或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認證之醫師。

3.完成本計畫規定之4小時訓練課程並取得認證之其他科別醫師。

(三)違規限制:機構於參與計畫起日前兩年內未曾有違反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重大違規情事。 

四、收案條件與服務內容:(詳細內容請參照附件1計畫書)

(一)收案條件與上限:

1.診所:每一診所收案人數上限為700名。

2.由醫院自行提報收案人數,但每家醫院收案人數上限為1,000名。

3.前開收案對象不得與「糖尿病及初期慢性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全民健康保險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照護計畫」及「全民健康保險末期腎臟病前期(Pre-ESRD) 之病人照護與衛教計畫」重複收案。此外,透析病人(含血液及腹膜透析)亦不得列入收案範圍。 

(二)收案評估:說明計畫、擬訂照護目標、提供生活習慣衛教指導。 

(三)追蹤管理:定期追蹤指標改善情形,視需要協助戒菸檳轉介。 

(四)年度評估:評估年度改善成效並調整照護策略。

(五)結案條件:指標改善已非代謝症候群、病情變化、拒絕/失聯逾3個月、死亡、或收案滿一年管理項目皆未進步者。

五、補助項目及支付標準:說明略如下,詳細內容請參照附件1計畫書 

「115年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之補助項目及支付標準

六、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之機構,請參照附件2本計畫VPN申請暨登錄教學進行申請。

七、其他:如有本計畫相關問題,可詳閱本案計畫書(附件1)及問答集(附件3),或洽本局保健科承辦人陳先生,電話:(03)9322634轉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