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 位 |
類 別 |
辦理期限 |
結案作業 |
本局作業流程 |
| 是否由本局辦理結案 |
說 明 |
縣 政 府 |
縣府受理 案件 |
30天 |
否 |
由承辦人將書面資料或發文副本送至縣府計畫處為民服務中心辦理結案,並將影本送企劃 科研考人員登錄結案。 |
◎ 行政科 收件並登錄總收文號,送企劃科研考人員登錄列管。
◎ 相關科室 依案件類別填列辦理情形,並陳一層核可後,再依左列結案作業說明辦理結案。 |
縣長室 書面資料 |
10天 |
縣長室 電話紀錄 |
10天 |
上級機關 交辦 |
30天 |
縣議會 交辦 |
10天 |
縣長接見 民眾 |
3天 |
| 縣府人民陳情系統 |
縣長電子信箱 |
7天 |
否 |
由承辦人將書面資料送至縣府秘書 處新聞科,再由秘書處將辦理情形陳一層,核示後上網答覆陳情人並辦理結案。
書面資料影本需送企劃科研考人員登錄存查。 |
| 單位電子信箱 |
3天 |
是 |
承辦課室至縣府人民陳情系統將辦理情形登錄並列印陳核,核可後送行政科書記登錄系統結案,並將影本送企劃 科研考人員登錄結案後,承辦課室即可自行結案存查。 |
衛 生局 |
電話、傳真、當面、書信等形式 |
5天 |
是 |
案件辦結,回復陳情民眾後,將書面資料影本送企劃科研考人員登錄結案。 |
◎ 相關課室 接獲民眾陳情需填寫「宜蘭縣衛生局民眾投訴處理單」後,送行政科。
◎ 行政科 收件並登錄總收文號送企劃科研考人員登錄列管。
◎ 相關課室 依案件類別填列辦理情形,並陳一層核可後,再依左列結案作業說明辦理結案。 |